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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自成为什么被称为英雄?为什么称李自成为独眼儿龙

人气:398 ℃/2024-03-15 20:54:34

《守汴泣血录》明·朱绍烱撰录

明季崇祯十四、十五间(1641-1642),中原寇讧至极。然贼无大志,惟务抢掠,残害黎庶,实为乌合而剿灭犹易。乃崇祯者自用止讲“安内必先攘外”而轻内乱,地方长官复养贼寇以邀爵赏,痛痒不关、任贼出入,攻陷城邑而不能自守。然汴州之存亡,则固天下存亡之所系也。当政者理应早为汴计、律守城者尽如周藩之威武不屈,贼焉能得志欤?於戏!痛定思痛!谨述以示后世为借!

明朝周孝王及全体开封人民誓死报国

崇祯十四年(1641)辛巳正月二十日,贼攻河南府(今洛阳),叛兵共起,洛阳失陷,振动朝野也。时河南巡抚李仙风(崇祯元年进士)奉命出剿河北土寇、开封城守总兵陈永福,往洛阳收辑残破未回。

二月初九日,贼乘汴兵尽出之际,疾走三昼夜,于十三日,直抵汴梁。辰巳之时,马贼三百,伪称我官军至西关,为我汴民识破,于是我民纷纷入城报官应战。午未时,步贼及大营随至。周王殿下(朱恭枵)即全权节制开封府官,议与河南巡按高名衡(1597-1644)筑门固守,贼遂攻西城。巡按遂命祥符知县王燮[xiè],领卫兵登城堵御;黄巡按守西门;守道苏壮、开封府推官黄澍协守西门;左布政使梁炳守东门;右布政使蔡懋德守曹门;知府吴士讲守南门;管河同知桑开第守北门。

周府承奉曹坤、左长史李映春,奉周王之命,率周府宗人勇士八百,号以“敢死社”登西城守御,下令“民有出城斩贼一级者,赏银五十两;射杀一贼者,赏三十两;射伤一贼或砖石击伤者,赏十两。”百姓挈弓矢、刀槊,登城者,纷纷恐后。

至是,我能士造悬楼,以长柏木三块,上排横木十余。其广可跨五垛或三垛,出垛外四五尺,每楼容十人。贼临城下,炮矢齐发。我造悬楼坚厚,炮矢不能破;又高出能蔽身。我兵从上,用火罐、炮石击贼,得心应手。遂命快手朱光祖督造,一夜成五十余座,分置于城上。

十四日,贼穿城六孔,伏其下。我兵城上击之不及,又从悬楼视而击之,无不中者,击杀贼甚多。贼怒甚,射矢终日,箭插城垣如猬。

十五日,贼举云梯百余,有高至城之半者,置濠边,将来攻城。我兵击死举大云梯贼四十八人。贼又遣士身配白甲,执摇红旗,近城下叫骂。遂周府宗生朱肃沧缒城而下,近身与白甲闯将答话,出其不意,扭身拔出佩刀,斩其于城壕之下,悠然割其首级,复援城而上,顿时欢声雀跃,士气大振,誓与汴城共存亡。遂贼又以四十八人架一大云梯,将抵城下。我兵放大炮击之俱死。贼随发万人以敌,我以火罐悉烧死之,并烧死著红甲贼首一人。

十六日,总兵陈永福西在洛阳施救,闻贼攻汴,兼程赴援,二昼夜至西关;夜三鼓,由孤魂壇穿贼营,进小西关,砍贼死无数,遂统领骑士至城下,开水门(今开封金耀门)入。随后,洛阳回师步兵,五更至小西关,贪贼遗骡马,与贼接战,被伤颇多。西城有石磙十八层,贼见而惧,更不敢攻。

十七日,李闯混众贼中,至城下窥视,恰被巡城周王殿下看准,不失时机令守备陈德射之,中左目下,深入二寸许,即抱头惊拥而去,闯瞎子之名自此始也。贼时出挑战,周王命陈总兵发卒迎之,至濠各退。贼意诱我兵深入,以击之。我兵亦以“贼众我寡”不中其计也。着蓝甲贼首,忿恨蹑追,为我兵所斩。

十八日黎明,时传我总兵左良玉(1599-1645)率大军将至,又传我保定兵渡河来援。贼怯解围,遁破密县,又走登封。此为闯贼第一次寇汴(无曹贼即罗汝才,混名曹操)其,精兵不过三千,乌合不过三万,乘汴空虚,攻我不备耳!

十九日,祥符知县王燮,奉周王之命督众修茸城,昼夜兼功十日告竣。

三月初一日,周王命各官募兵选将,添设营伍,为未雨绸缪之计。命巡按高名衡添设“回回营”由中军陈济、李文华领之。命守道苏壮设“道标营”由中军赵世忠、哨官苏祯领之。命祥符县知县王燮创立“社兵”社长、社副,选立“五总社”按省城八十四地方,立八十四社,择民有一、二千金产者出兵一名,或两家合出一名;万金产者出兵二、三名,巨商亦然。

每社社兵五十名,择殷实有素行生员二人为长、副领之外,选总社五人,按五所五门各置一人统之:北门后所,总社为颍川郡王朱在[釒籍]。南门前所,总社为原武郡王第四子镇国将军朱肃湘。西门右所,总社为生员曹鼎(周府仪宾)。东门中所,总社为宗贡生朱在铉。曹门左所,总社为举人常惺(周府仪宾),凡四千二百不饷之兵(籍在俸禄,不吃饷银)。诸上台时加劝赏,长、副各银一两、纱一端,总社银五两、缎一匹,各送匾奖励。无事团练习艺,有事则登陴守御,且得资其物力以济城守之用也。

时隔至十二月二十日,周王殿下得报“闯曹(李闯、罗汝才)二贼合力将至。”即第二次贼寇开封。时,我前、后、中、右四社俱有总社,修饬器械、练习兵士,各有纪律。惟左所总社常惺谢病,督理无人。故命大梁人李光壂为左所总社。

二十三日未时,贼七骑飞奔曹门,贴伪告示于栅上。我守兵追之莫及。是夜贼大营至,李闯屯兵堤外应城郡王花园内,堤去城十里;曹贼(罗汝才)屯繁塔寺。周王殿下预知“贼必攻东门。”即命“令开封巡按任浚,守曹门;开封府知府吴士讲、推官黄澍,协守曹门;祥符县知县王燮,守北门;管河同知桑开第、周府承奉曹坤、乡绅张文光,协守北门;左布政使梁炳,守东门;都司谭国祯,协守东门;守道苏壮,守西门;河南巡按高名衡,守南门(协援曹门东北门角);副总兵陈永福、李光壂守南门(协援曹门)。”

二十四日,贼果然攻东北一面曹门至北门。初,督师丁启睿(1595-1647)领兵三千自南阳赴汴,就濠边筑垒防守。贼至,丁兵一战辄败,丁督师脱逃,兵悉降贼,导致北门月城为贼所据。有贼上至瓮城者,我守北门回回营,加衔都司李耀(回回)率数十回回,各持大柳椽,跃过瓮城,尽击贼落于城下。王知县急掷火尽焚之。周府曹承奉率周府“敢死社”勇士,用土筑门至其半,门上凿二孔。时有贼来拆门者,我从孔中钩住,斩其首。贼遂不敢近。

二十五日,贼驱民负门千余,掘城。城上我用砖石击死甚众,照贼掘处掷柴烧之,火昼夜不停。贼至城下,自曹门至北门环亘十余里。我用砖石、火炮击之。有贼入其中者,砖石不能击者,系我周府出苇柴、加烘药烧之,贼自出逃逸。

二十六日,贼于城东北角掘一大孔,以炮攻城,伤我兵颇众。周王命巡抚上城救援,以大炮击杀贼数百人。社兵有杀贼者即报王府记功。

二十七日,贼率众数千,于曹门北濠外对城札营,掘城一处大孔。陈总兵赴援,与贼昼夜力战。贼拆城开二丈余,大炮十余并放,步贼先登,马贼继之。我兵放十余大炮击之,步贼至半途者败退,死者无数。敌我每夜对攻数十次,至晓稍歇。

二十八日夜,城中失火,为齐承差家佃户王才醉后火烧延城草屋三间。推官黄澍恐奸人乘机,斩之以徇。

二十九日,周王命为饥民设食,命巡抚于三鼓发帖,令黄推官速拨社兵三百赴援东北角,随发总社。时我曹门社兵仅二百又七,以每社拨社兵十名,又发箭向东门贼所围而不攻之处,矢贼伤无数。再命“中所总社拨社兵二百,即刻赴城东北角援助。”周王殿下虑兵数不足,设钱千缗置于城上,临时雇用壮丁。每人给钱百文、饼四个。百姓蜂拥愿雇,日用数万人不缺。每一处告急,或至少用二、三百人以应,百姓悉争先愿往。周王命郡王制厚饼三千,令李光壂每日送至城上,至二月初二日,制十万厚饼有奇,巨商、巨族各送饼千百不等。

崇祯十五年正月初一日,贼用阴门阵,我城上以阳门阵对之。贼命其军妇,赤身濠边,望城叫骂。我城上则令僧人裸立女墙(城垛或称女儿墙)回骂,并以大炮发泄,贼炮亦倒泄。贼又挖城墙,欲透孔袭我。我则顺势而为,每社以锹橛五百件、铁索水桶百余件,照贼挖处,掘透其孔,以长枪击刺,贼不能存。

初二日,贼伐木制“兵攻台,长十余丈,广五丈余,高可三丈”二昼夜而毕,台容百余人,放大炮攻城。我城上用方木“长丈余、广厚二三尺”者筑成方台,高出贼台三丈,置大炮回击之。台贼兵悉死。生员张尔猷献悬炮式,立长木三如鼎足,悬于大炮之上,望敌台击之,连毙数贼。保定总督丁魁楚(系丁启睿伯父)遣兵扮乞丐,送蜡书(封在蜡丸中的密信)云“大兵即至。”周王命巡按任浚,传示城头。我兵血性激昂。

初三日,贼头目李狗皮攻北门,闯贼怒其弗克,责之。

初四日,大雪,周王殿下有恐兵民寒冷难忍,号召赞助棉被或毡条二万件御之。未及晚,民捐棉毡山积城头。

初五日,雪霁,周王命“令民所捐棉毡,返归原主”。是日,贼剜城成洞卧之,我兵则连日于城墙分中挖透,逐杀贼出而据之,屡夺贼洞三十余处。

初七日,贼先于曹门北心字楼下掘一巨洞,贼立内死拒,我莫能入。巡按任浚初悬千金赏之,未有应者;遂禀报周王殿下,复朱书以“有能夺巨洞者,赏银二千两。”并银置洞口。朱肃湘领宗人“敢死社”百余人,先用柴悬入洞中之半,加烘药以柴填烧极热,贼不能存。乃灌水百余桶,后带短刀跳入,劝降贼兵五十余人。即前后凡三十六洞,俱以我兵守之。贼降兵一千八百之余尽为我用。

初八日,雪夜出师,偷袭贼营。是夜三更,大雪,巡按任浚选精兵五百,由水门出,传令总社,约以暗号。我兵奇勇,过濠外,分数处砍入贼营,贼遂惊起。我奇兵退入濠内,贼蹑小追。我各洞兵齐出,断贼归路,合杀一处,斩贼兵七百八十三级。时周王殿下、黄澍、李光壂等,立雪城头,雪厚寸余,竟不自觉。

初九日,周府调集苇柴,令宫人运出园外,骡车数辆,昼夜载运。命李光壂每日五鼓,拨地方四轮车十五辆,载运周府及社兵木柴。每一社兵出柴五至十捆,后至二、三十捆,共得十二万捆有奇。

初十日,李闯令贼兵数十人,持刀驱本兵,负门、持短棍,入其原掘洞口。我兵在内奋击,贼莫敢近。贼欲另掘,又被我悬楼砖石击退以濠外,则被李闯持刀贼尽杀。屡进屡退、屡驱屡杀,如是终日,贼死者万余。

十一日,周王殿下赏银加固城墙。百姓运至城上一、二砖者,给钱三、五文。每日运者不竭,至是附近砖尽矣。于是东北一面城墙,薄者添厚二丈。

十二日,贼并力急攻,齐放大炮百响,步贼随炮声而上,城内近边被贼炮打颓如平地。陈总兵守大洞口,连日与贼激战,置大炮胯下,疾呼“大明忠臣不怕死!”遂,三五尊大炮百响、万***齐发,打死贼者万余。我兵愈战愈勇,拥奋而前,对阵之处无一线缝隙。周王殿下恤我被敌炮伤者亦多,即命急取王府及各寺庙门千余,添筑城墙,添一层被贼炮击透一层,筑七层乃止。

十三日,贼放******,自毙万余。总兵陈永福于东北角之北防御。贼于之南,贴我城墙外壁挖一穴,阔广丈余,长十丈余,每日以布袋运******其内,明目张胆自制******,大如斗,雷连雷,导火线系为一体,欲择机轰城防以突击。是至,马贼千余,俱勒马于濠边;步贼万余,亦临阵与此。适及巳时,总兵陈永福射箭为令,以示贼部我内应燃放,顿时天崩地裂,贼步兵无数随砖石皆腾空而起,尸落城外远者二里,药烟随其遮天如夜。间者人死马惊,瞎马踏贼死。我城上、城内未伤及一人;我半壁城墙,厚存尺许,卓然兀立。

十四日,贼攻意懈,攻打俱缓,惟炮声未绝。贼徘徊往来,被我稽察社兵射死、砖石击死并斩获贼兵共七百四十八名。当日有范文举者,李光壂御车把式也,体大有勇,不慎遇东门被贼虏去,反夺大黄马一匹、龙鳞甲一副、银八十二两,斩贼二级,奔回东城。

十五日,贼败解围南遁。老营贼五更拔营,攻城之贼未动。午时,贼马飞奔,呼众贼速走,自西北往东南,扬尘蔽日。此闯贼寇汴,遗毙者十万,狼狈而去。

十六日丙戌,周王命“开市贸易,以繁塔寺为聚粮之所。”并遣周府护卫方、邱二生,随黄推官、王知县、总社李光壂,骑巡,日暮入城。

十七日丁亥,周王命“收难妇,点收贼遗牛只”。是日午时,贼所弃遗妇二千三百余人,悉归城下,收月城内,好生宽待“令送米二石、面五百斤,用十锅作食。”俟其误入李闯部下亲属认领。清点闯贼遗弃所掠民牛三万余头。

十八日,贼所弃之妇,其亲属领去二千,尚存三百余口。周王命“悉送尼庵,每日人给麦一升。”再命“王子伴读,陪黄推官、王知县,李光壂,骑马同出门外,巡视。”俱往,自曹门至北门十余里,贼遗死者约有十万,尸横遍野,令地方夫掩埋(十天未毕)。命各官分任修城,各负其责,凡五日夜,用钱三万八千两,共抢修城垛五十七口,来以二十三日告竣。此役,李光壂修曹门及北第七堡,辞官银二百两,出私钱每日雇匠百人,以社兵百人助工,昼夜不停。大洞广二丈,小洞七各丈余,令家仆监视填实。

十九日,汝宁府(今河南驻马店)兵三千赴汴,悉令沿濠结营,看守修城,修完仍遣之去。

二十日,崇祯帝得奏“开封围解”即敕书慰问周府,赐帑金文绮,并下诏褒奖,曰:“此高皇帝神灵悯宗室子孙维城莫固,启王心而降之福也。”

此寇汴,闯曹合攻,精贼不过三万,协从乌合号四十余万,攻城者近三万死八成。闯曹二贼败屯朱仙镇,点阅精兵,死亡除外,重伤者二千八百七十三人。于是闯曹望汴兴叹,遂遁南去。时总兵左良玉称兵十万镇驻杞县,闻闯曹南遁,速以两昼夜,追贼至许昌南郾城白沙河,与二贼连战十有八天,屡胜之贼而不剿,留之大患,即撤襄阳,导致二贼东走项城,杀西华守兵三千;导致后贼数三围汴之祸。

二十七日,周王命“令造石灰,防贼为备。”王知县令立五十余窑,而汴人俱小窑,每窑不过百斤,日不足用。光壂家有灰三千余斤,灰贩欠石灰一万六千余斤,合二万捐助,乃若贼来攻仅供三日之用。故收石烧灰,日夜不停。

三月二十二日,闯曹二贼先连陷十七州县。今日寇睢州,徐吏目开旧门,策马先逃,城遂陷。贼入城掠尽财物。

三月二十七日,贼攻陷归德府,夷其城,杀戮甚惨。

四月十二日,合土贼袁时中抵杞县,夷其城。闯贼求袁贼合力攻汴,袁贼畏惧开封之威,夜半秘密拔营向东遁去。闯贼追至亳州,连战败袁。故复归围汴。

四月二十八日,周王命布告或喧传“贼将至,悉登城守御。”亲命“巡抚高名衡守西门,以守道苏壮协守;命左布政使梁炳守东门,以都司谭国祯协守;命总兵陈永福守南门,以知府吴士讲协守;命管河同知桑开第守北门,以署军捕同知苏茂灼协守;以推官黄澍守曹门兼守北门。”

四月廿九,城中大疫。周王命“宗人、府官,抚、镇、道诸官及所有食禄者、志愿者齐心灭疫,共渡难关。令全城男女闭门谢客。兵役进驻寺院、庙宇、学校隔离。”遂遣府官,往城外制府、王府别城、王庄课地,调集白酒、酸醋、生石膏、生石灰以及善药板蓝根、黄芩、黄连、连翘、薄荷等,炮制汤剂,分散疾患。但因兵荒马乱,隔离尚不能完全控制,传播不止,疫疠至七月上旬方消。

五月初一日,周王奉圣旨“特赐拔贡”(即:选拔贡生入国子监学习)。王知县赴京,李光壂因与他不和,辞去总社。

初二日,骑贼以头哨先到城外,停土堤上,步贼随后于堤外,曳枝扬尘作疑兵状。

初三日,闯贼老营屯城西二十里阎李寨,众贼头目环营其外,纵广约十五里。曹贼罗汝才屯横地铺,相去不远。

初四日,贼后部俱到,堤上马贼徘徊。时濠外二麦俱熟。我兵出城割麦,贼亦下堤争割。兵多贼少,贼遇我兵趋避争抢,两日城附二麦俱尽,仅存土堤边麦。

十三日,总兵左良玉及丁启睿、杨文岳二督师领大军自南援汴,前锋至朱仙镇。贼遣三千骑往之侦查。

十四日壬午,贼焚毁近土堤未割余麦。

十五日,左总兵屯营朱仙镇,率大军收土寇刘扁子等,连营四十里,号以四十万,擒斩骑贼三千余俱。

十六日夜,闯贼惊慌移营,驰拒左总兵。闯贼闻其侦兵三千被杀,惧甚,尽弃营中谷物而走。

十七日,城防总兵陈永福,遣勇卒侦探贼营。时有难民自西南来投,皆云闯贼已遁。陈总兵选健卒往探,果真空营,闯贼遗物归我。

十八日,放民出城往返塘马(今尉氏堂马村)运载贼遗营之物。鱼、鸡、鹅、鸭、猪、羊之属及金银器物、床帐、车辆、衣服无不齐备,尽为我有。凡运六日,得麦豆二万三千余石。

十九日,有自称齐士相者,从事商丘梁县令游探,二月间为贼所掠,凡贼营动静悉知。今自朱仙镇扮乞丐至城下,吴知府雅识之,开门放入。

二十日,有二差持巡按令牌,自柳园渡河到城下,告“严(即严云京)巡按已到封丘。”周王命“令复李光壂职总社。”光壂遂选副八人,领社兵一百二十人,从黄推官渡河往迎。

二十一日,黄推官见巡按严云京于封丘,欲求其过河亲临城内助战。巡按严云京意有不决,而止所兵加援。

二十二日,日将暮,黄推官引兵过河,光壂同都司陈笃忠,迎之河上。

二十三日,督师丁启睿、杨文岳,自朱仙镇逃回,至西城脚下,言“朱仙镇失利,左总兵南去,贼将复至。”

二十四日,惟塘马麦豆小量犹存,我兵民续往取之,巧遇贼回取粮,即奔回以告。

二十五日,闯贼复回老营阎李寨,逼民割城堤外麦为己用,走五六十里外无麦可收。惟曹门外止二十里有麦,有我勇士党一龙领兵看守,截杀贼不敢近。

二十六日,令五门俱放兵民,出城打草采菜。时,五门俱用砖土掩其半、留其半,仍备砖土于旁。时启时闭、严察出入,放兵割草饲马,放民割草给钱二百文,后至三四百文;野菜每斤给钱五十文,后至五百文。

自甲午至庚子,凡七日俱是如此。

六月初四日,霍卖婆引一宫女借采菜出城,巧送至闯贼老营,言周府事能详。闯贼甚喜,给霍婆金四锭,重四十两;银二锭,重一百两;宫女得银千两。霍婆返城,内丁营都司张吾锐,见其有恐状,即搜草筐,得金银计六锭。遂呈巡抚,上请周王殿下“令正法寸斩于市!”遂禁妇女出城。

初五日,黄推官查得“商户李瞎虎因囤积居奇,哄抬卖价。”遂上请周王殿下“令斩于南隅,麦价如故”。李瞎虎,开囤户,善经营,自前四月二十八日闭门至今“以银一两买麦四斗”又以“银一两卖麦二斗”并纵使他人腾其价,故令斩首。临刑,李瞎虎疾呼“有麦八百石,愿以赎命。”黄曰:“不要汝麦,只要汝头。”遂斩之,即颁周王命“麦价如故,凡有哄抬粮价者杀如瞎虎”。

初六日至十三日,兵民籴粮[díliáng方言即购粮]者,五鼓至晚拥挤不散。终日如是。周王殿下预判“城池终不能为守”诏郡王及宗人,以命“龄凡十四以上者守城,十二以下者,遣送城外,投亲寻故,隐姓埋名,遣师爷、伴读、家丁、佣仆、黎庶友人偷渡携出,隐匿开封城周,多散处黄河北岸、杞县、陈留、通许、兰封(兰考)、睢县、尉氏、洧川、许都等各境。”故愿分散十二岁以下者凡九十八人。城中五千余宗族,匿出逃者止九十八人是也。呜呼!长者不过十二、幼者仅有数月。

十四日,贼掘河口上流。李闯命贼将以千余人掘河,使逆流而上。赖水势流缓,高不过五寸,三日方流满海濠。贼阴谋灌城不能得逞。

十七日,城内五隅粮站皆闭户绝籴。预示商粮已尽,预警乏粮。

二十日,巡抚发银,差役张四教、杨三乐买粮,定价“麦四两一石,杂粮三两一石。”二役访凡有粮家,不拒多少,辄往与银,令送粮于西南二坊。虽筋疲力尽,尚不叫苦。

二十一日,黄推官发银,委任总社李光壂买粮。光壂以文“粮从民便,不可定价。惟取其足以养民。若干买、干卖,无损于兵、无损于民、无损于官。”黄推官深然,批准照行。

二十二日,李光壂不辞辛劳,购粮二百余石,积曹门粮站,以筹民慌为备。

二十三日,兵民争赴曹门粮站籴粮。妇女如蚁,有竟日不得籴者,有踩伤者。

二十四日,分定期散粮,郡王、学子各从优先;三、六、九日散曹门、北门、东门以兵粮;余日散民粮。于是籴粮队列有序,不再拥挤。

二十五日,周王殿下、巡按高名衡见黄推官时有利己,便合议特委总社李光壂买粮、委社长刘光祖总管卖粮钱。

二十六日,周王殿下召高巡按、黄推官、陈总兵、总社李光壂等,议“结义勇大社。”遂,竖大白旗于曹门楼,书以“汴梁豪杰愿从吾游者立此旗下。”

二十七日乡绅、民士、商贾,无不愿入社。诸郡王上请周王殿下“郡王宗人敢死社千人加入。”于是四方豪杰及土著智勇之士悉至,得万人余。

二十八日,周王殿下召诸官,命以“祭忠义壮缪侯(即关云长),歃血为盟,不成功便成仁!”黄推官发银十两,以总社李光壂设祭,万人拜告关祠,以铜钵盛酒,光壂操割鸡血于其中,饮血盟誓,齐呼震天,响潵九霄“与大明社稷共存、与大梁府城同死、不成功便成仁!”贼闻者,胆颤心怯。

二十九日,周王命制旗帜、备器械、编队伍、给信票。黄推官发银二百两,令总社李光壂制旗五百面,限二日成。令举人朱恕、杨铨,乡绅张志瑄籍记,人给社票一纸。凡腰间系“无忧绦”者,皆“大社”中人。

三十日,旗帜、器械齐备,逐名领给。旗帜号按五方色整齐鲜明。

七月初一日,扬兵城头,谒见周王殿下及巡抚,甚悦,赐酒。郡王、乡绅、总社及各头目,俱下马饮酒三爵,给银牌一面。阅兵以曹门展营,周城四十里,人马络绎,旌旗蔽空。

初二日,朱举人(朱恕)造册分职,定五营头目。选举人朱恕、杨铨,乡绅张志瑄职中权统领;后权有劲生员许如琯、员致雨统领;前茅(即先锋)有浦江郡王朱在[钅叙]、原武郡王第四子朱肃湘统领;右翼有遂平郡王朱恭权、保宁郡王长子朱绍[火己]统领;左翼有南人守备程丹统领(皆徽杭商人)。

初三日,闯贼怒杀主谋掘河之贼,是恨掘河淹城不能,反将海濠注满,广处四五丈,深三丈余,欲攻城而不能渡,又劳万人取土填故道。

初四日,造册成志,职掌悉定:左参谋奉新王朱肃滋(又名了了)、右参谋山人朱肃洞,左中军官郑云鸿;右中军官张时雍;纪事官吴之琮,纪正张尔猷、耿玄;总社兼管总巡事李光壂、客将谢廷玺。

初五日,于北盐坡内,合营操练,终日始毕。

初六日,请周王殿下及巡抚高名衡于上方寺(今铁塔公园)阅操。高巡抚,曰:“三日新兵,焉能合营?”中军朱举人回“昨日已下过营,请先阅操后过堂。”巡抚见练习颇熟,甚喜“此劲旅也!”周王殿下遂赏银二百两。入夜,周王殿下独召巡抚高名衡入周王府,秘密议事。

初七日,深夜寅时(对应今0-3点)出师,击贼大胜。寅时发兵,总巡领黄推官督阵门外,逐击贼至土堤外,斩首四十一级,生擒十二人,夺马九匹,布帐、器械百余件,射杀三百余人,未暇割级。此贼围城以来,我开第一大捷,土堤贼败走大营。俟贼伤者呻吟声尽,收兵进城,献巡抚验功,赏银三百两。

初八日五更,夜出南门劫贼营,于土堤上尽杀窝铺中贼,割其首二百余级,其布帐食物归我。陈总兵置酒宴犒劳将士,以牛肉汤、大饼飨士卒。

初九日,周王命于“东岳庙施粥三日”。城中妇女数十万,昼坐衢路,夜即卧地,死者不可胜数。黄推官见之恻然,选乡约五人,社长十人,椽史(今财政或物资局)三人施粥于东岳庙。三日用米四十五石。

十日,我劫营全胜。

十一日,义勇营击贼,生员王有根殒焉。为我出击以来首伤。王有根,乡绅王之玺之子,背坐纛(相当于盾)奋勇直前,过土堤,被贼砍倒,被我兵夺回。黄推官备棺以葬城下,作文以祭。巡抚、推官各赠银五十两。

十二日,高巡抚立字据,借银三万两,凡录富人姓名十八家。

十三日,尽以借银犒军,因得河北檄文“十四日援兵渡河,城中悉发兵接应。”

十四日,东北角烽火连起,未见船只人马。总兵刘泽清过河,偷击贼军背部,两日皆捷,不期营中自相惊扰,乃退还河北。

十五日,总社李光壂在家自制战车一辆,用四轮太平板车一辆,车厢上一面從横钉栏木六根,高八尺,长与车齐。以榆柳板厚三寸者钉栏木上,板中作五六小孔,看外放铳。每车一辆用******搭二,大坛六,以四盛水、二盛******;载大炮一,临放安车轮下,铳四杆。用十二人(其中四人推车、八人放火器)。于当晚演示用法呈黄推官验看。黄观之甚喜,赏光壂造车家人各银牌一。

十六日,黄推官令推李光壂自制战车,上西城同见巡抚。黄巡抚详视,大喜,赏大银牌一,即命五门如式分造。曹门造八百辆,南北东西四门各造百辆。

十七日,贼平整土城周围土地俱尽。

十八日,曹门将官高禄领兵夜劫贼营失败,贼断其双手,我以众兵夺回,抬至城上。黄推官一见,放声痛哭,给麦一石、米五斗、银五十两。回家一月全愈,请求参战。

二十二日,道标营中军周世忠骂贼而死,经纶社副井澄为贼擒去。周世忠者,西关市肆人也。有胆气,勇力绝人。出城击贼,以马蹶被擒。贼逼其降,世忠骂贼不屈,贼怒磔之。武生井澄状貌雄伟,人称“大汉”善弓马。当日与世忠同出亦被擒去,宁死不降,亦被害。

二十三日,曹门东北角城,因连日大雨坍一段。遂斩管工衙役徐文科及工头张二。连夜修完,贼不知其故,惊讶“又开一小门为何?”于是顺势于原处安一小门,以疑敌贼。

二十四日,贼施毒、烧苇草,周王殿下以方解毒。时,我曹门外南隅,种芦苇数十顷饲马。令兵民昼夜出城割苇,贼亦来抢。因贼胆怯,抢不及我,即施毒烧之。烟熏三日夜,城上我兵闻之头晕、呕吐不止。周王殿下得奏,即亲临现场勘验,方知“臭气有毒”。遂命调来周府善药堂、施药局槟榔三十袋,甘草九十袋,并置大缸百余于城头,方以“甘草适量入缸,以滚水沏之饮用。槟榔口唅嚼之。”以解其毒。毒烟始终不能为害。

二十五日,贼移三营于曹门外。正东土城外,贼三千札一营曰“新营”;东北土城外石牛角,贼三千札二营;伪副将罗贼、伪都司张贼札三营位于“新营”东五里边村。

二十六日,总社李光壂上缴开封府库“黄推官原发买粮银一千六百两”,因无粮可买,故上缴府库。缴银时,总社附帐“计三十五天,凡买粮一万二千四百七十余石,余银一千六百两。”黄巡抚啧啧称赞“光壂光明磊落,忠君爱民”。

二十七日,闯贼凶残,断我送麦壮丁五百人手臂,悉送至西门外。先是壮丁五百人,受我河北岸总兵刘泽清之托,各负麦三、四斗,自城西青孤堆(距城墙西北角今青谷堆村)过河,夜走大堤外,不慎经贼老营被擒,尽去双手,驱至西门,望城跪拜,投濠死者半,进城者半。闯贼阴毒断手必至尺部,曹贼止断手指一半,间有断中三指尖者。

二十八日,周王殿下提请“李光壂为义勇大社总巡札付官,止听令于巡按。”

时,周王殿下,诏得义勇已成。营头各官俱有职掌,军事浩繁,必有分理。周王殿下察得“贡生李光壂心细于发,才大于渊,光明磊落、忠君爱民。”故此,周王殿下议请巡抚高名衡委以光壂,为义勇大社总巡札付之职(仅听令于巡抚)“掌管总巡事务。一切军容之不整、器械之不精、人材之不堪、事机之不便者,以光壂不时巡察,务使人皆超距之雄,营成细柳之垒。”

八月初一日,依李光壂式所造车辆,成立演车营,于东盐坡列车营成阵,愿为前驱者三千余人。

初二日,李光壂请高巡抚、陈总兵、苏守道、吴知府、周府曹承奉同看车营,先议“明日庚子出师”;后议“不切实际”。故竭光壂二十昼夜之力,竟成画饼。

初三日,巡抚、札付、推官、总兵、守道等,陪同周王殿下夜巡五门。拨儿兵(年壮智勇者即儿兵)俱割首级,献于周王殿下报功。遂令五门把总以巳时,齐至端礼门(今大南门)领赏,兑现王令“凡割贼首一级者赏钱三千文”。每一门报有七八级或二三十级者,周王殿下如数赏讫。所割贼级,民者争相买之以食。一颗犹值银三、四两,数日如是。因周府库银将竭,故新令“擒活贼者请赏”。于是献功者少矣。

初四日,军粮将竭,巡抚买粮不得,尽委托富民、巨商、宦裔追买,或指定某人追买若干,每石初折八十两,后折一百三十两。

初五日,黄推官出告示,令民间报粮。有报者,亲至验视。管粮通判彭士奇往搜之,获粮一石,赏报者三升。凡民有粮者,遣役兵往之,视粮多少自取定价。粮十取之七或八,留二三保命。取粮役兵有贪钱一文者立死。

初六日,周王令宋、张二伴读,携护卫搜郡王府粮,搜出照巡抚例,一斗给银四钱,搜不出亦无苛求。

初七日,巡抚发“令箭”搜民粮。令一将领数十饿兵,持令箭直入民卧,囊箧尽开,止掘地折屋破柱以求。有一搜竟日不了者,有一日搜六七次者。若粮尽取去,揭一帖于门。尊周王之命“惟郡王府第,暂免一搜。其余虽管理府事、镇国将军,无所不搜。”

初八日,人相食。有诱贼而杀之者分而食之;有群捉一贼而杀之者分而食之;城头每擒一贼,兵民兢取食之;擒不来贼,饿死之亲,亲人食之,每日如是。

十五日,高巡抚以中秋大赏各营。陈总兵令各营鼓吹终夜,兵士皆坐城墙垛口,饮酒高歌。赏镇标营银一千两,赏抚标营六百两,赏大小各营二三百两有差,共赏一万一千三百两有奇。可惜有钱缺粮。

十六日,巡抚令乡约报民间牛、骡、马充饷。乡约开数目报理刑厅,即遣人召其人送城上,五日俱食尽矣。

十七日,巡抚闻闯贼有令“窝铺内藏匿妇女者斩。”故令开五门放出少龄妇女三万余口,以诱贼兵。果有巾帼持数升粮谷,复进城以献者,连续不断。

十九日,李光壂申文于理刑厅:“连年河工未修,今贼人又掘开堤防。每九月十七日。俗传河神生日,必发水。若微流渐至,犹可无患。万一怒浪滔天,为之奈何?壂备木料人工,愿造小船一只以防不测,伏候裁夺。”理刑厅批“造船为今日第一亟务,木料人工本厅自备,借重门下督造可也。一只之外,不妨多造。”遂即,黄推官发榆皮四十斤、麸皮二十斤为匠作食。光壂复措杂粮四斗、南瓜十个。木匠八人、铁匠一人,六日造船一只,广一丈二尺,长三丈,可容百人,极坚緻[zhì精致],篙橹皆具,然力已竭,不能多造。拨兵三百人,舁至曹门。

二十日,巡抚令兵食牛皮、皮袄。

二十一日,巡抚令取市肆药材。山药、茯苓、莲肉为上,尽送上西城;次则何首乌、川芎、当归、广桂、芍药、白术、地黄、黄精门冬、苁蓉、兔丝子、车前子;又其次橡子皮、杜仲、川乌、草乌、柴胡、白芷、桔梗、蒺藜,无不食之。

二十二日,民间食水草、水虫、粪蛆、胶泥、新马粪等无不食之。城四隅有盐坡,水深三四尺,忽生璎珞草,鲜嫩可食,男、妇入水中随取随食;水绵本不堪食,亦强吞之;水中小红虫,谓曰“金鱼子”味似鱼米,每斤卖八百钱。食屋上瓦松,每斤卖二百钱;肥土中子螬,悉刨食之。有骑马者过,群随之,拾其马粪,兑水吞之。

二十四日,人食药材,面目浮肿。周王殿下献方以“用甘草、广桂煮汤”饮之立愈。煮汤色如黄酒,一文钱一杯。

二十五日,杨举人家仆,报“通许刘生员避难曹门内书院前,蓄有粳米。”黄推官亲至其家,果获粳米四十包,包分八斗。送巡抚二包,其余送至城上,将校人给三升,兵三合,煮汤以延残喘。

二十六日,周王殿下见有雨即献豆,命陈总兵济民。

二十七日夜,仍雨。陈总兵令人“撒黄黑干豆于街巷及空闲处”。次晨,饿民见而食之,群相惊讶“天下雨豆,救我残黎!”

二十八日,理刑厅车夫报“理刑厅事张贾家藏茶甚多!”巡抚遂往视之,获八百包,每包七十斤。每将官给十斤、兵一斤。以滚水渍去汁,曝干为末,入面少许,做饼食之。

九月初一日,城中饿死白骨山积,断发满地,路绝行人,神号鬼哭,天日为昏。间有一二人枯形垢面,如鬼魅栖墙下,敲人骨吸髓。自曹门至北门,兵饿死者三四百人,夜则城头寥寥,处处鬼叫。官府与诸郡王、将校,朝夕面北而哭。

初二日,客将谢廷玺领大社残兵,出城探贼。巳时点兵,未时收兵,并未见贼。惟右翼程丹,领南人尚近千人,日夜登城,望北泣号“周王殿下,尊仁爱义,腹有之众,焉能负戈?”

初九日,城头奄奄残喘,相谓“性命可以再延须臾也!”一老农住曹门下,藏麦一窖。张生员访知之,而不识其处,乃至其家谓,曰:“汝老有麦,不卖不食,埋之何为?不如起送城头,活官府郡王,功甚大,更为汝老留之少许自食。”老农点头称是。遂开窖得麦,黄推官先以“六斗”报请委官验起。郡王朱恭权误以为“绿豆”谓左右“菉豆磨成粉面,以稀汤灌大肚最佳!”遂磨麦得面三十二石。黄推官即令李光壂取数升公用;送巡抚一石,诸郡王将军及诸官分食;其余尽发城头,守兵分享,乃五日用尽。

此乃第三次围汴,闯曹二贼合力,步贼十万,马贼三万,每一贼有马三匹,胁从之众近百万。

十四日夜,河伯震怒,水声远闻。至是,闯曹二贼粮食亦尽止以杀牲食之,已无雄力破城,时是天不灭贼。

十五日夜,李闯督贼数万,再开河口,狂流一泄。黎明,水至城下,西南贼俱远遁,东北贼随之溺死。

十六日,洪水大至,绕北门直入曹门。黄推官坐城下,令李光壂、张尔猷率两营以土包塞门。水从隙入,势不可扼,推官登城。光壂领家丁数人,于甬道扎筏未毕,惊闻水声如雷,冲开曹门,水高丈余,进门辄南下。光壂距门未五十步,幸免。遂乘筏至辘轴湾,复从间道涉水登城,请黄推官速移。因新署在城门上,衙舍俱陷。曹门北有旧署三间,在城墙实地,可速移之。光壂复归家扎筏,黄推官夜半方移,移未毕,已陷。仅携其孥出,衣物、食用及二婢俱沉。是日,南门先坏,北门冲开,整夜水声,如万钟齐鸣。

十七日黎明,满城俱成河汉,而止存夷山顶、钟鼓两楼及各郡王府屋脊、相国寺顶、周府紫金城屋顶。

十八日,李光壂复乘筏巡视曹门。黄推官遣将两名,附泛大木,水上三昼夜,始达土堤,漂过河请救。时监军道王燮,得推官手书,连夜督造二十余船,自乘小船过河,自北门直入王府紫金城。巡抚高名衡、推官黄澍各乘小舟,亦不期而聚,皆登紫金城屋顶,拜见周王殿下,相拥痛哭,即请周王殿下北渡,殿下谓“世子等皆无下落!”推官黄澍回“已令光壂率人搜寻。”于是,周府宫眷、护卫等幸存者,五百二十六人同行,分乘二十三船,乃见百姓有在城头、屋角、树梢者,周王殿下眺望长叹“我辈无能,苦我民啊!”俱渐次渡过河,周王殿下不忘于柳园煮粥,舍食难民。

二十五日,光壂携妻乘筏至河北岸,拜见周王殿下,禀报“下官不才,寻世子无果。”周王殿下以拥答谢,曰“光壂仁至义尽,不胜感谢。世子要么与民同在、要么与城同在,生死有天定,随他去吧!”

本年十一月初二,崇祯帝召开封府推官黄澍问事,黄澍上言“臣等守城甚力,贼忿城不下,既凿渠决河以致不守。”帝闻之,即授江西道御史,赍金[jījīn给慰问金]巡按河南,赈济难民。再诏“命河道总督黄希宪(江西分宜人、天启五年进士)治河塞决。”隔一日初四,帝召推官黄澍,谕之“敕命赍金十万,分七万赈民兵、分三万赍周世子赈幸存宗人。遣使火急速递!”

开封大难,毋论李闯恶贯满盈、毋论贼寇决河灌城。而惟秉钧者刚愎自用、治国无方;惟安内必先攘外而轻内乱放贼自流;惟司阃者奸养寇患而邀其赏。试看洛阳一夜既毁,非天灭开封三围定莫能亡。唯予父周王,仁者爱人,困之万死,犹能坚如磐石,百折不回,万苦备尝。唯我宗族千百死士拿命以当;唯我汴梁将士死保华夏;唯我大梁匹夫淳朴善良。

皇明十八世朱氏绍烱痛定思痛,于崇祯岁次壬午(1642)腊月泣血谨录吴君之琮、张君尔猷《纪事》以昭后世铭记勿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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